夜辰 作品
第三百三十六章审问(第3页)
镣铐被他挣扎的发出声响,手腕已经发红,王大伟的眼泪和鼻涕直掉。那副模样,只能用两个成语表达,狼狈不堪,自讨苦吃。
……
判刑是在两天后。刘六六和王大伟一起被带到了法院。
“请原告发言。”
法官在上面锤子一敲,段一林就起身准备发言。
“张大伟蓄意杀人,分尸,拜托喜欢他的刘六六做成雕像蒙混过关,却因失误,导致了案子被发现。”
段一林铿锵有力的说道,似乎胸有成竹,证据确凿。
“请被告律师辩解。”
王大伟的律师起身,然后面容严肃的问道,
“请段警官出示证据,否则污蔑的后果需要自己承担。”
王大伟的律师只说了这么一句话,就径直坐了下来,并没有多说什么废话,但是这副模样倒是有一种清者自清的气场。
不过律师的确是清白的,也不需要有什么太多的心理压力。这个也是为什么总是要请律师的缘故。因为律师能相对冷静的阐述对自己担保人有利的话。
“请原告出示证据。”
法官总是理性的,在未能判断的时候会进行一轮在一轮的辩解。如果玩过辩论赛的朋友也会知道,如果要知道结果就需要进行一定的辩论。
辩论是为了大家能够更清楚事情的因果,更多的是为了让法官和裁判官知道更多的情况。都是为了最终的一个结果。
讨论完毕之后,而法官就是宣布最终结果的重点。实际上,法官不是重点决定的人,但裁判官一定是。
段一林听到法官要求证据,淡定的起身,拿出口袋里已经准备好的录音笔。然后让一边的人呈现上去。
法官播放了内容之后,大家都保持安静,观众席里坐着的有杨林彪,也有周局长。来人也是大有来头。
直到法官听完了 段一林才开始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