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冰 作品
第743章 初次抢劫(第2页)
聂五用绳索将罗林捆绑,再用胶带封其嘴,然后在罗林住所里翻箱倒柜,搜出现金两万多元以及一些贵重物品后逃离。
抢劫得来的赃款,聂海涛独得了一万七千元,余下的钱给聂五当辛苦费。作案成功后,让聂海涛的犯罪信心猛涨,促使他开始策划更大的抢劫计划。
聂海涛经过观察和踩点,发现当时电信缴费都是以现金为主,电信营业厅收费高峰期单日现金可达几十万元。
而且电信营业厅使用的是普通玻璃,不具备防弹功能,营业厅又没有专车押运,仅有一名保安,缴费的现金就存放在柜台里。于是,聂海涛把下一次下案目标选定为长安市莲湖路电信营业厅。
聂海涛考虑要明目张胆抢劫电信营业厅,以他和聂五两个人是很抢劫成功,于是他决定扩大抢劫团队,再次增加入手。
聂海涛想到自己的儿子聂晓磊,他把抢劫电信营业厅的计划告诉儿子时,刚从北海省警察学校毕业的聂晓磊竟然毫不犹豫地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