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梦星晨 作品
第293章 老贼还我小狐狸!(第3页)
她听出了弟弟语气里面的崇敬。
“优秀的人自然值得我的学习。”萧恒宇倒也是丝毫不做掩藏。
姐弟俩都是个直球的性格,一直都是有啥说啥,没那么多弯弯绕绕。
萧恒宇和奶奶的看法保持一致;能把姐姐养的这么好的男生,优秀毋庸置疑。
并且一个根据现在姐姐的消费习惯来看,一个自媒体账号给他们带来的收益属实巨大。
萧恒宇保守估计,白林每个月给萧九月发的工资都不会低于五位数了……
至于这个工资里面有多少是白林的“爱情提成”,那就不好说了。
萧九月听着弟弟承认这一点,心里面乐滋滋的。
还有什么事情能够比在家人口中听到他们对自己男朋友的肯定更加让人开心的呢?
有啊!
他给自己戴上戒指的时候啊!
嘻嘻。
不过看着萧恒宇的样子,萧九月还是忍不住提醒了一句:“你看的那本小说,作者就是白林哦。”
萧九月笑嘻嘻的直接给萧恒宇扒了白林的马甲,让他知道了那个曾经把自己刀的死去活来的狗作者,竟然是自己最崇拜的姐夫!
萧恒宇一下子懵了。
“你是说……”
“小狐狸那本。”
“杀千刀的!”
听到姐姐的承认,萧恒宇心中对白林的那一丝崇拜“荡然无存”。
他现在真的想喊一句“老贼还我小狐狸”,但是想到这是姐姐的男朋友,俩人是睡一个被窝的,想想还是算了。
毕竟说不好这俩人来个里通外合
……
买完窜天猴之后,姐弟俩又来到了大队的批发部,买了一些灯笼和过年用的装饰品。
买完之后便骑着小电驴回了家。
两人很快回到了家。
萧九月的父母开车去钦灵县城,现在还没有回来,奶奶和几个老朋友坐在路口的枇杷树下聊天。
萧九月和弟弟分别和老人们打了招呼,然后停好车,将烟花全部搬到萧恒宇的房间放好。
做完一切之后,萧九月和萧恒宇便开始分工挂灯灯笼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