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2章 发展蓝染(第2页)
很快,近卫前嗣就派遣家臣西洞院时秀火速下向上杉家本据小田原城,要求上杉清定尽快对朝仓家进行一定制裁。
与此同时,身在小田原城的上杉清定可没有闲着。他一面做好大举发兵尾张、美浓、伊势三国的准备,一面还在对治下领国的武藏境内发展收益不下于青苧的经济作物——蓼蓝。
蓼蓝是蓝染不可或缺的原材料,而蓝染是指使用被称作“蓼蓝”的植物叶子发酵后制成染料的染色方法。据说历史可以追溯到公元前3000年,印度河文明的时代。
而扶桑蓼蓝的原产地则是在天朝的南部和中南半岛,早在飞鸟时代(593~710年)就经由天朝传入扶桑。因经蓝染后的布料不易退色,被用于染料在阿波境内广泛栽植。每到秋天,它开出由许多红色或白色小花组成的穗状花序。而且,还具有杀菌效果,可以预防皮肤干燥及痱子等,兼具实用性。
当时,扶桑确定身份的“冠位十二阶”中,从上到下第二位的颜色便是蓝色。同时,儒家思想提倡的德、仁、义、礼、智、信对圣德太子推行官位十二阶也有很大的影响。
而律令制中衣服令颁布后,冠位十二阶的每一位阶各有规定之服色,不合者谓之禁色。正装束带以外之衣冠,而特准穿着参内者,谓之杂袍,如直衣之类。
冠位十二阶制由圣德太子制定后共使用四十三年,这一时期的服色排列顺序是紫、青、赤、黄、白、黑,每种颜色有深浅之分,共有十二种。
之后就改为了冠位十三阶制,冠位分别对应了深紫、浅紫、真绯、绀、绿。这一时期绀、绿二色的出现取代了青、黄、白、黑四种颜色,十三阶制比十二阶制更接近隋唐时期的官员服色顺序。
随着扶桑的冠位阶制的不断发展,十九阶制和二十六阶制的制定使冠位名称和服色排列得到进一步细化。
天武十四年(685年),冠位四十八阶制的制定使扶桑的官员服色制度进一步发展,此时亲王和诸王对应的是朱华,冠位依次向下分别对应深紫、浅紫、深绿、浅绿、深葡萄、浅葡萄,绯色在服色制度中消失,葡萄色成为低阶官员的配色。
持统四年(690年),绯色重新回归,缥色取代葡萄色,这一时期官员服色的总体顺序是:赤紫、深绯、深绿、浅绿、深缥、浅缥,与唐代官员服色排列有很大相似度。
天平宝字元年(757年),随着养老律令的颁布使扶桑服色制度基本稳定下来。天皇服白,太子服黄丹,深紫是亲王及诸王一位、臣下一位的专用配色,浅紫是诸王二至五位和臣下二至三位的专用色,臣下四位以下依照绯、绿、缥的深浅色进行区分,只有一至三位官员才可以服紫的规定与唐朝如出一辙。
平安时代扶桑的服色制度再次发生变革,初期六、七位统一用深绿,八、九位统一用深缥,浅色系退出低阶官员的服色,后来天皇以黄栌染和青色代替了白色,诸王二至五位、大臣二至三位也加入了使用深紫的大军,摄关期以后,深绯成为五位官员所用颜色,深缥成为六位至初位的配色,无品皇族和无位者依制使用黄色。在扶桑古代历史中天皇有时会允许某些特定的人员使用规定颜色,对服色制度进行严格的管理和保护。
值得一提的是在古代的扶桑“青”包括现在的绿、蓝、紫,现代日语中“青”和“蓝”是同义词,天朝古代汉语中“青”也有蓝的含义,但是中日两国服色制度中“青”所指的具体颜色,在今天我们依然无法判定的。
从总体来看,隋唐时期服色的排列大致是紫、绯、绿、青,扶桑在律令时期基本保持了紫、绯、绿、缥的顺序,虽然扶桑的服色在变化过程中曾出现过青、赤、黄、白、黑、绀、葡萄色等多种现象。从总体来看,中日两国在颜色顺序上基本保持稳定,但关于官品等级的颜色细化时有变化,在中、低阶官员的服色选择两国上都采用了深浅色划分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