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祝蔓维护他

祝蔓想起书里说的,原主只是被捡回来养的,不是亲生的。

这户人家条件不错,从小就把祝蔓当亲闺女一样培养,直到她十七岁,养父母才在公安的帮助下,找回自己的亲生女儿。

亲女儿回来了,嫉妒祝蔓拥有的一切,天天吵着闹着,养父母没办法,只能把祝蔓送去乡下当知青了。

祝蔓一下乡就是两年,没回过家,十九岁的时候嫁给了二十二岁的陆野。

原主和陆野结婚的时候,养父母也没来,只是写信祝贺一下,还寄了点钱,估计是他们亲闺女不让他们下乡来看原主。

祝蔓看完两封信,扯了下唇角,已经没兴趣看剩下的了,应该都差不多的话语。

她回忆了一下,原主应该是对她养父母失望了,这两年都没给家里写过信,但是家里还会隔段时间给她寄钱寄东西。

说明养父母心里还是有她这个女儿的,养了这么多年,始终还是有感情的。

祝蔓想了想,等她有空了,还是给家里回封信报平安吧。

最近的一封信里,养父母都开始怀疑她是不是出事了?这么久都没给他们写信。

为了不引起怀疑,还有和家庭条件不错的养父母打好关系,祝蔓觉得自己还是很有必要写信回去。

……

院子里。

陆野低头看着手里那软绵绵的碎花布料,姑娘家的衣服就是小,还有一股淡淡的香味。

他莫名地觉得烫手,赶紧洗了,都不敢太用力,洗完晾在竹竿上。

祝蔓的衣服就晾在他衣服的旁边,他的衣服都是清一色的黑,姑娘家淡淡的粉衣服搭在旁边,莫名增添了一抹亮色。

“哎哟真是反了天了!老三,她怎么能懒成这样?居然让你一个大男人洗衣服!娶她回来干啥的?”

李翠芬抱着一大盘衣服,打算出来晾了,看到竹竿上挂着的皱皱巴巴衣服,就知道祝蔓肯定是偷懒了,让陆野帮忙洗。

男人力气大,洗出来的衣服都皱巴。

陆野没理她,晾好衣服,拿起篓子就转身回屋去了。

李翠芬知道他的性子,也不在意,扭头跟王霞唠嗑去了,“我就说,跟祝蔓这种女人当妯娌,真是倒了八辈子霉了!懒的要死,陆野居然还惯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