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清逸 作品
第一百二十四章:夜话(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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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之外的辽东森林里,同样兴高采烈,满载而归的乌鸡部落的猎人。
就没有像万年县的人这样的吵吵闹闹,他们所有的人都是喜笑颜开。
乌鸡部落还是原始的分配方式,头领还没有发展到奴隶主。
部落里面身份最高的,还是部落里面的智者……萨满祭司。
乌鸡部落每家每户都分到了一个铁锅,喜得部落里面的女人,抱着铁锅就不愿意撒手了。
阿蒙的女人和两个六七岁,虎头虎脑充满野性的孩子,双眼冒光的看着他一件件往外掏各种新奇的东西……
阿蒙决定让自已的女人和两个孩子,吃一顿他认为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火锅。
阿蒙坐在火堂边,看着自已的两个孩子,穿着并不合脚的鞋子,兴奋的跑来跑去。
自已的女儿,则是欢喜的给他带回来的小鸡崽做窝。
全家人都穿上了李氏部落的那种衣服,真暖和啊……
阿蒙叫住了乱窜的儿子,和看着小鸡崽就不愿意移动眼睛的妻子。
阿蒙没舍得把从石头城带回来的卤肉包,从铁锅里捞出来。
而是学着在石头城那样,一家人围着火堂,从吊在火堆上面的铁锅里,边涮边吃。
第二次吃辣椒的阿蒙,和第一次吃到辣椒的妻儿一样。
虽然辣得眼泪都出来了,但是浑身冒汗的感觉,让他们一刻也不愿意停下来。
阿蒙的妻儿第一次吃到了卤肉包炖的肉,那滋味怎么可能是之前盐味都没有多少,只是用水煮出来的能比的?
阿蒙的一儿一女,小老虎一样的“嗷呜嗷呜”大口大口撕咬着大肉块。
看得阿蒙心里满满的幸福,突然间,他又想起了一件重要的事情。
“阿诗玛,快,快,快把之前我让你留下来的野猪血端过来。
告诉你们哦,我在石头城吃过。
真的是很好吃,我特意向李氏部落的人学的。”
他的话,让他的妻儿都充满了期待。
他们觉得,部落里面的勇士,去了一趟传说中的李氏部落,带回来的东西实在是太多,太好了。
这三十多个勇士出去了一趟,变化也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