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六章:读书人的事怎么能算剽窃?(第2页)
算了,还是等小阿弟来了再说吧,看看小阿弟有没有什么打算。
此间事,立马飞鹰传信与小阿弟知,等右武卫的人决出谁能活后,小阿弟的回信也该到了。”
“喏!”
。。。。。。
李俊躺靠在长孙纳兰怀里,看完飞鹰传来的书信,随手递给旁边的记事,不经意间看到这个衣衫半解的美妇的记录,第一句便差点把她整乐了:“跪在你面前的不一定是求饶,背后捅你的不一定是刀子,撕心裂肺的呐喊不一定是委屈……”(然后就是本书诸位冠西,亦菲读者十分不喜欢的细节描写,美妇记事的文笔可比本书的苦逼小作者好多了,细节描写艺术成份很高。免得被喷作者水文,作者此处省略十万八千字,就不复述了。)
李俊拿起毛笔,在弹出来的书桌上给二房族长回信:“二兄如此处理甚善,此处之突厥人全部烧成灰,食人者全家扒光丢于深山,但一定要确保他们被野兽吃得渣都不剩。
敢对我李氏动刀子的右武卫士卒,杀全家,但也须知会一声当今天子,以及右武卫尉迟将军。弟俊敬上!”
李俊写完回信,便在独孤凤和长孙纳兰水汪汪的大眼睛注视下,给她们写诗。
李俊觉得对付长孙纳兰这样的唐朝文艺女青年,《人生若只如初见》便是王炸。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骊山语罢清宵半,泪雨霖铃终不怨。
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李俊觉得自已写不了绝世好诗,但是自已前世为了扣女,背了那么多唐诗宋词,这个时候不拿来用,那什么时候用?
(诸位冠西,亦菲读者肯定会喷主角不要脸,李俊想说,也就是不知道为什么番茄小说古诗都不能通过审核,要不然你们相不相信作者会帮自已剽窃许多艺术成份很高的诗词?)
李俊的字,真正的江湖体,除了写得杀气四溢,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差。
他心里暗自对纳兰性德说声抱歉,觉得都叫纳兰,想必一千年后的纳兰性德不介意自已把这首诗送给长孙纳兰吧。
李俊边写,两个不知羞,只穿一个肚兜的长安城绝代双骄,便在旁边低声诵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