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章 休赛期!

当休赛期交易市场和自由市场打开,球队们可以开始交易,签约,续约等等操作的时候,雷霆立刻做出了他们的第一笔操作。那就是执行叶晨的球队选项,将其留在队内。

与首轮秀的4年合同第四年是球队选项不同,二轮秀一般是2-3年的合同,第二年和第三年要么是无保障合同要么是球队选项。

而叶晨和雷霆所签订的二轮秀合同是两年,第二年球队选项,执行选项之后雷霆就留下了叶晨,而且是以二轮秀的低廉合同。

傻子都知道雷霆一定会这么做,因为叶晨的合同也就仅仅一百四十万,一个一百多万的全明星级别选手,最佳新秀,如今的nBA如此童工的合同打着灯笼都找不到吧?

还是能找到的,掘金的约基奇目前也是全明星边缘的实力,同样拿着二轮秀的童工合同。

但也有很多人站在叶晨的角度觉得雷霆太过因小失大,他们明明可以不执行选项和叶晨谈一个好的价格的,这样粗暴的执行选项会不会让叶晨心生不满?

毕竟下赛季打完他就是完全自由球员了,以叶晨目前的水平和市场号召力自然会有很多球队举着钞票希望他加盟,那时候想留下他就没那么容易了。

不过也有人认为雷霆是在赌,因为叶晨已经有了一次最佳阵容,只要下赛季再次进入最佳阵,他就能够激活“罗斯条款”了。

所谓罗斯条款是在11年劳资协议停摆之时诞生的条款,简单来说其实就是一个新秀球员,在他的新秀合同期内只要达到以下任意一项目标:

1.得到mvp2.两次全明星首发3.两次最佳阵容,他就可以在新秀合同结束后,和球队签订一份球队顶薪工资帽的30%的大合同。

之所以叫罗斯条款,是因为罗斯当时正是在11年,也就是新秀合同的最后一个赛季拿下的mvp,但真正第一个条款的受益者是杜兰特。

叶晨如果下赛季再一次进入最佳阵,那么他就能触发罗斯条款,雷霆所给出的合同自然也会比其他球队更大更丰厚,自然有办法留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