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律例(第3页)

戴好帷帽后,容小小带着海棠和几个亲卫就上街了。

一路走过来,街上多是男子出行,少数不多的女子也都带着帷帽,身后跟着家丁仆人,就连路边摆摊的小贩也都以男子为主,少数几位妇人小贩都得用头巾将自己围得严严实实。

容小小第一次对男尊女卑有了明确的认知,同样的商品,妇人的东西必须要比男子降两成才能卖出去,期间还要忍受买家的各种挑剔。

容小小逛了一圈下来,只觉得压抑。

朱雀当真是把男权社会发挥到了极致,对女子的苛刻几乎到了方方面面。

但有一点,却又让容小小觉得痛快不已。

那就是朱雀女子有权利自行和离,若夫家无故打骂,侵吞女子嫁妆,女子可以直接上报官府,由官府判定后可直接和离,男方还需看情况支付女子一定的补偿金。

和离后,官府会出具一份声明,上面会书写清楚该女子应何和离,在再次论嫁时只要出具这份声明给媒婆看,照样可以像头次结婚一样,男子不得以任何理由打压女子。

这一点,在所有国家中,只有朱雀有这条律法,明明确确写进了朱雀国法里。

这条律法是朱彦泽一力推行的,为此当时反对的官员被杀了好几批,就连民间那些叫嚷着抗议的国民都被杀了好几百。

这条律例是朱彦泽刚拿到兵权后就提出的,可真正让朱雀国上下认同这条律例却用了五年。

这五年期间,朱彦泽共计斩杀官员三百余名,百姓一千多名,甚至还爆发过一次国民暴动,可朱彦泽硬是顶着压力一路杀了过去,活生生用血书就了这条律例。

在那之后,朱彦泽的铁血手腕就深入民心,国君的君威在律例颁布的那一刻达到了极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