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赵承德,甲;李凯,乙下(第2页)
李凯微微皱眉,大脑飞速运转,思考片刻后,他开口道:“武夫子,学生以为,侠义之心不可丢,然律法亦不可违。古之侠义,虽有其可取之处,但时代变迁,如今律法乃是维护社会秩序之根本。武者若见不平之事,当首先寻求律法途径解决。比如,遇到有人遭欺凌,可及时报官,让官府以律法惩治恶徒。如此,既维护了正义,又不违背律法。”武夫子浓眉一挑,眼中闪过一丝兴味,追问道:“若情况紧急,来不及报官,难道就眼睁睁看着不平之事发生?此时再行侠义之举,便会触犯律法,你又作何解?”
李凯微微沉吟,旋即答道:“夫子,若情况万分紧急,来不及报官,武者出手相助本是人之常情。但事后,武者应主动向官府说明情况。而官府在处理此类事件时,也应酌情考量,对于确属侠义之举且未造成严重后果者,从轻处罚或免予处罚。如此,既能鼓励人们的侠义之心,又能维护律法的尊严。”
武夫子抚着虬髯,不置可否,又问道:“你说让官府酌情考量,可这‘酌情’二字,如何把握?若执法者滥用酌情之权,又该如何?”
李凯面色凝重,思索片刻后回应道:“夫子,这便需要完善监督机制。一方面,可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执法者的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有滥用权力者,严惩不贷。另一方面,鼓励民众监督,让民众参与到对执法者的监督中来。同时,加强对执法者的教育,提高其素质和法律意识,使其能公正、合理地行使酌情之权利。武夫子听后,微微点头,眼中露出一丝赞赏,但嘴上却不放松,继续抛出问题:“若武者在行使侠义之举时,不小心伤及无辜,又该如何处理?是该以侠义之名轻饶,还是该按律法惩处?”
李凯咬了咬牙,认真思考后说道:“夫子,无论是否出于侠义目的,伤及无辜都是不可原谅的行为。此时应按律法进行惩处。但在惩处的同时,也应考虑武者的初衷,若其确是为了行侠仗义,可在量刑上适当从轻。不过,这一切都要以律法为准绳,不能因侠义而破坏律法的公正。”
武夫子听了李凯的回答,眼神中闪过一丝满意,但他作为夫子,自然不会轻易放过这难得的辩论机会,继续发难。
“你说以律法为准绳,量刑时适当考虑初衷。可这‘适当从轻’的度该如何把握?不同的人对于初衷的理解和判断都可能不同,如何保证公平公正?”武夫子的声音如洪钟般响起,在大殿内回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