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各挨五十大板(第2页)

县令看完状纸,怒道,“好大的胆子!”

转身将状纸递给师爷,“你看看!”

“大人,此事可先问案收监,再让人去查实。”

师爷看完状纸,提议道。

县令闻言,一拍惊堂木,“堂下所跪何人?”

虽然已经看了状纸,但该走的程序必须走。

“民女陆有凤,安城县有福村人士,状告陆大全入室偷盗未遂,其妻伍正芳故意伤人!”

陆有凤跪在地上说道,“我家管事的人被伍氏严重抓伤,可能会留下疤痕破相,还请大人做主!”

古代奉行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平时,大家连头发都不会剪,更别提把脸毁了这种事了。

留了疤后,要出入其他城镇,就会成为重点排查对象,极为不便。

因为,一般只有犯了重罪的人,才会被官府在脸上烙字,以示羞辱。

“大人,抓伤陆家管事脸的是她,不是我。”陆大全指着伍氏,说道:“我连碰都没有碰到过陆家管事的脸。

我是无辜的!”

“大人,民妇冤枉啊!”伍氏指着陆有凤,喊冤道:“这不怪我!是她欺人太甚!”

县令看向陆有凤,虽然陆有凤低着头,但是“有福村”和“陆有凤”几个字放在一起,县令一看就知道她是谁。

这个女子,他印象太过深刻了。 无论是再生稻的事,还是开酿酒厂。

他简直不敢相信,这小小的有福村,竟有如此出挑的小姑娘。

连写的状纸都格外条理清晰,让人一目了然。

县令看了看那压得很低的头,沉声喝问道:

“他们夫妇都在喊冤,你可有话要说?”

“回大人,民女有话说。

陆家管事年纪轻轻,面如冠玉,本是一等一的美男子。

刚刚脸上被伍氏所伤,出了不少血,大人可让人查看伍氏的指甲上是否有血迹。

陆大全平时好吃懒做,喜欢偷鸡摸狗,这一点村里的人基本上都知道。

他昨夜翻墙进民女家的酿酒厂,大人也可派人查看,他的脚印痕迹是否和留在酿酒厂的脚印一致。”

县令和师爷又被陆有凤清晰的条理震惊了一下。

过了一会儿,县令回过神来,让衙役去看伍氏的手,果然指甲缝里有干涸了的血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