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灯轻剑斩黄泉 作品

第114章 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第2页)

\"大人饶命\" 坊主的膝盖碾碎地上的铁渣,\"魏王府逼我们用砖窑余铁,说否则便否则便活埋如陈七?\" 谢渊掀起甲胄内衬,未磨平的暗纹在火光中显形 ——\"魏烈\" 二字的笔锋里,嵌着极细的人骨碎屑,\"《军器新例》卷四第二款:废铁需投黄河沉底,你们却私铸甲胄,\" 他指向甲缝间的红土,\"此土出自魏王府私矿,与襄王砖窑的 " 丙巳位 " 土脉同源!\"

当军卒从铸甲坊的暗窖拖出成箱砖窑余铁时,夕阳正将熔炉染成血色。谢渊捡起一块带有人形凹痕的废铁,缺口处的氧化层下,隐约可见 \"丙巳 - 17\" 的刻痕 —— 那是匠人陈七被 铁水灼伤时,手指在铁块上烙下的最后印记。

\"每块废铁,都是匠人断指的模子。\" 谢渊的声音混着熔炉轰鸣,\"陈七被砍断三根手指,却还要用残手铸甲,你们拿他的血淬火,良心可被熔炉化了?\" 他抖开《砖窑伤亡簿》,陈七的名字旁注着 \"断指代铸,失血而亡\",与甲里血字严丝合缝。

片尾:

酉时初刻,宣化卫校场的熔甲炉燃起冲天火光。谢渊亲自执锤,将问题甲胄投入熔炉,火星飞溅中,甲胄内侧的 \"魏烈\" 暗记逐渐扭曲,却在铁水冷凝时显露出完整的 \"吴\" 字火印 —— 那是太祖朝流传下来的正统印记,被逆贼的私铸痕迹掩盖了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