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灯轻剑斩黄泉 作品

第169章 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卷首语 《大吴会典宗人府》载:\"凡宗室犯谋逆、贪墨等重罪,许于府内丹墀设廷杖庭。御史台三司官监刑,亲王郡王例须观刑,刑具用枣木杖,径三寸二分,长五尺,取太行南麓百年老木制成,匠人监造时需验明户籍,以正刑典。\" 永熙三年九月十七,寅时初刻。宗人府丹墀的青砖被晨露打湿,谢渊亲手检视的枣木杖整齐排列在刑架上,木纹间渗出的新漆泛着冷光,却掩不住木材深处的焦痕 —— 那是砖窑大火中幸存的梁柱,如今被匠人削成刑杖,每道刨痕都带着难以言说的沉重。

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永熙三年九月十七,辰时正刻。谢渊的獬豸补服扫过宗人府仪门的铜钉,十七名宗室子弟已跪成一列,蟒纹补服沾满晨露,脊背却挺得僵直。他们胸前的罪牌用灰白石材磨制,边角留着粗粝的凿痕,谢渊的目光扫过襄王庶子萧昱颤抖的肩膀,想起昨日在成国公庄查抄的账册:萧昱名下首笔 \"宗藩体面银\" 的记录旁,画着与运河漕船相同的断刀标记。

\"带犯人!\" 随着谢渊一声令下,玄夜卫押着十七名宗室鱼贯而入。罪牌在晨风中轻晃,撞出细碎的响,像极了私矿巷道里匠人工具碰撞的声音。谢渊注意到,当萧昱看见罪牌时,瞳孔猛地收缩,喉结滚动着咽下唾沫,指尖无意识地抠进青砖缝隙 —— 那里渗着前日匠人代表撒下的骨粉,混着晨露凝成暗红的斑。

\"诸公可知,\" 谢渊的手指抚过枣木杖粗糙的表面,当年匠人握斧的掌纹仿佛还刻在木头上,\"此杖取自砖窑幸存的梁柱。七年前那场大火,烧了他们的工棚,却烧不尽他们眼中的冤屈。\" 他的声音陡然低哑,\"今日刑杖加身,不是羞辱,是让诸位听听,这些年被碾碎的,究竟是匠人骨头,还是大吴的律法。\"

午时初刻,刑杖落下的闷响在丹墀回荡。第四杖抽到彭城伯之子背上时,皮革护腕裂开的声响里,谢渊听见萧昱突然屏住呼吸。他抬头望去,萧昱正盯着刑杖顶端 —— 那里留着未削去的树皮,蜿蜒的纹路与砖窑倒塌时压在匠人身上的梁柱痕迹分毫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