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灯轻剑斩黄泉 作品

第297章 夜枕梦归去,天涯知几驿(第2页)

"陛下," 谢渊向前半步,袍角拂过地砖,"臣昨日查核吏部考成黄册,平阳知府‘清吏’考语的注记墨迹新鲜,与镇刑司上月呈递的《官员考课格式》笔锋一致。" 他顿了顿,从袖中取出半幅残页 —— 正是老吏冒死送来的税课司流水账,"且山西税银折色率较永熙朝高出两成,恐与屯田虚减有关。"

张延龄展开明黄绫缎制书,指节叩响 "皇帝之宝" 印泥未干处:"第三款 ' 便宜处置权 ',按《差遣条例》限定六品以下文官。谢大人需注意,山西按察司经历为正七品,可先罢后奏;但按察副使为正四品,需附《贪墨实证清单》八百里加急。\萝!拉\小_说~ _蕞·鑫¢漳?洁-庚!辛·哙^" 他特意扬起制书尾页,镇刑司半印压在 "处置" 二字上,"镇刑司副使会持 ' 协同勘办 ' 关防,与大人共审要案。"

王承恩上前半步:"《大明会典》卷八十二《宗藩条例》载:' 亲王庄田商税,需镇刑司、户部、宗人府三方会签方为有效。' 谢大人若查襄王马市,需先调三方会签底册。" 他从袖中抖出《永兴会计录》抄本,翻开至 "山西商税" 章,"去年马市抽分银三万两,皆有三方朱批,记在第二十三页。"

谢渊的手掌碾过《宪纲事类》"宗藩监察例" 页脚:"神武三十年定例:' 亲王私设马市,夺禄米三分之一,庄田减半

。' 襄王次子运三百车 ' 药材 ',据《商队通关规制》需附货物明细,但镇刑司档案显示,其通关文牒只写 ' 药材一批 ',此乃《关津条例》严禁的 ' 模糊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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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世杰的《大同镇布防图》,谢渊立即指着图上十三处朱砂空白:"天成卫五千顷屯田失额,与在下密折记载吻合。按《军屯法》,每顷屯田需缴粮十二石,五千顷即六万石,而户部《税粮实征册》却记 ' 足额上缴 ',此中必有欺瞒。"

王承恩冷笑:"谢大人可知,永熙朝改 ' 军屯折银 ' 之制,每石粮折银七钱。五千顷屯田折银四万二千两,已入大同卫 ' 买马银 ' 专户,见《户部银库流水账》第三十七册。" 他突然指向制书 "兼理粮饷" 款,"大人权限只及 ' 核查 ',无权调动买马银。"

德佑帝推过黄绫匣:"二十四道军屯勘合,前十二道盖户部、兵部印,可调神武至永兴年册;后十二道加 ' 玄武 ' 暗印," 他指尖划过第二道勘合边缘,那里有极小的玄武纹压痕,"凭此可调元兴朝至今的密档,包括宗人府的《藩王庄田册》。"

谢渊叩首:"陛下,按《军卫勘合规制》,带 ' 玄武 ' 印的勘合,可调边军密档与宗藩庄田图。若将第十二道勘合与《大同镇布防图》对照,当可查明屯田与庄田的重叠区域。" 他突然转向王承恩,"敢问户部尚书,襄王庄田在天成卫有多少顷?"

李邦彦展开《差遣职权清单》,指尖划过镇刑司半印:"第三款 ' 核查地方库银 ',旁注 ' 需镇刑司副使在场 ',乃《镇刑司与都察院互监条例》第五条。" 他的袖口滑出半幅镇刑司腰牌,獬豸纹暗记与清单印泥完全吻合,"山西自元兴朝设 ' 内库外监 ' 制,库银出入需双印双签,谢大人不可坏了祖制。"

谢渊指节叩击清单边角:"《都察院司职条例》第二十七条:' 风宪官查核库银,无需他司协同。' 此乃神武皇帝亲定,载于《宪纲事类》卷五。李大人若以 ' 祖制 ' 为由阻挠,是否意味着镇刑司库银,果真藏有猫腻?"

李邦彦的手指猛然按在 "兼理粮饷" 四字上:"大同马市银,每笔交易都盖着晋王 ' 晋字壹号 ' 私印," 他翻开《宗藩庄田册》抄本,指向 "大同镇马市" 条目,"连户部侍郎查账,都需晋王手谕,谢大人凭什么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