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的火龙果 作品
第246章 中央巡回法庭
第246章中央巡回法庭
白河领河沼县,林恩正在旁听中央巡回法庭的首次开庭。
目前,白河领的司法体系大致可以分为两个层级。
第一层级,是各县自有的低级法庭,由当地县长兼管,负责审理一些争议度较低的民事案件,包括财产纠纷、家庭事务、轻微暴力等。
这些县长就是原来的领地总管,他们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审理案件多采用当地的‘习惯法’,类似偷窃赔钱、杀人偿命等朴素善恶观。
第二层级,则是林恩在九月才刚刚组建的中央巡回法庭。
巡回法庭中的首席法官、助理法官与书记员等核心官员都是法学方面的专业人才,至少都拥有修道院学校的毕业证书。
其中首席法官来自三河城的城市法庭,拥有二十余年的司法从业经历,还曾去琥珀港的教会大学进修多年。
书记员同样来自三河城,也是积年的老法律工作者。
助理法官的阵容则略显寒碜,多是来自谷地公爵领的年轻毕业生,他们的知识水平勉强能够胜任职务,主要问题还是经验不足。
不过经验这东西倒好积累,多判点案子就是。
别看白河领目前蒸蒸日上,可随着人口的日益增多,刑事案件的发生频率也愈来愈高,领地内的六万多领民不可能人人都是守法良民。
若涉及到强奸、谋杀等重罪,县一级的低级法庭就没办法处理了,只能先收押嫌犯以待中央巡回法庭的审讯。
目前白河六县挤压了近十桩重案,巡回法庭的任务相当重,一帮官员们连轴转似地审理案件,这个县忙完了还得赶着去下个县。
组建中央巡回法庭,是林恩加强集权的手段之一。
借由该法庭,他能将领地的司法权牢牢握在自己手中,还能监察各县长是否贪赃枉法、滥用职权。
除此之外,巡回法庭还能向各县宣扬伯爵大人的威名。
让领民都知道,只有伯爵大人能判他们死罪,伯爵大人才是领地上唯一的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