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4章(第2页)

正是这数十年的血火磨砺,让明军骑兵从最初的模仿学习,到后来的融会贯通,甚至渐渐摸索出克制游牧骑兵的战术。

他们不再畏惧蒙古铁骑的冲锋,更在一次次实战中练就了远超普通军队的坚韧与战力——这份实力,是用无数牺牲换来的底气,也是他们面对帖木儿先锋军时,敢于以少战多的资本。

而且退一万步说,就算真到了战况不利、实在打不过的地步,他们也有后路可退。

这一万铁骑本就是轻骑,战马虽不及重甲铁骑那般壮硕,却胜在灵活耐力强;更关键的是,身后就是连绵的大草原,沟壑纵横,沙丘遍布,本就是骑兵捉迷藏的好地方。

真要是战况不对,他们大可以立刻掉头,借着地形掩护钻进草原深处——帖军虽是远道而来的劲旅,但对这片草原的熟悉程度,绝比不上常年在北疆打转的明军。

到时候分散成数十支小队,利用对地形的熟悉与敌军周旋,总能找到机会脱身。

常茂显然也打着这个主意,他拍了拍汤鼎的肩膀,咧嘴一笑:“你看,进可冲阵立功,退能钻草原跑路,咱们这买卖稳赚不赔。怕个啥?”

汤鼎被他这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噎了一下,却也不得不承认这话有几分道理。轻骑的优势本就在于此,只要不恋战,保住性命总不是难事。

只是他心里清楚,以常茂的性子,不到万不得已,绝不会轻易选择撤退——这家伙怕是早就盘算着怎么从这万人敌军里啃下一块肉来了。此刻面对帖军,常茂勒马立于阵前,眼神扫过己方骑兵的阵型,又望向远处敌军的动向,手指在刀柄上轻轻敲击——那是他思索战术时的习惯,每一次敲击,都藏着一场即将铺开的骑兵好戏。

不一会儿,帖军席卷而来。

这同样是一支突厥轻骑,为首万夫长乃是阿史那·骨笃禄。

“阿史那”是突厥核心王族姓氏,象征高贵血统;“骨笃禄”在突厥语中意为“坚硬的石头”,暗合其勇猛坚韧的特质。

此人脸庞被风沙刻出深深沟壑,额头有一道从眉骨延伸至鬓角的疤痕,左眼因旧伤略小,瞳色偏浅褐,看人时带着鹰隼般的锐利;下颌线条刚硬,虬结的胡须呈深棕色,随意拢在颔下,沾满了战场的尘土与血痂;身高近九尺,肩宽背厚,常年穿戴的铁甲磨出冷硬光泽,却掩不住肌肉贲张的爆发力,站在军阵中如同一尊移动的铁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