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章 旗帜(第3页)

在突进的过程中,许久未曾出场的飞刀,更是刀刀致命。

刀随意动,银光一闪,就是一条性命,攻击范围甚至不比机枪的范围小。

武器的威力随人而动,李仙手中的飞刀,此时在李仙手中彻底化为阎王爷的判官笔。

刀出人死,射的越欢的机枪手,死的越快。

而李仙的飞刀是神赐物,是可收回的,某种程度上讲,只要李仙扛得住,这就是一把可无限射击的“神器。”

但显然不用那么麻烦,随着李仙只身突进防线,最先发挥作用的是基因神通威慑。

刘文申能顶住的能力,不见得其他人也能顶住。

这种精神层面的压迫,是很容易影响到肉体的,让本来士气就不高的彻底破胆也不是不可能。

一切因人而异。

但如果威慑发动的同时,李仙还在进行无差别的杀戮,那在一些人眼中,李仙就彻底化身为了魔王。

梯次防御,以高打低,交叉火力网这些周瑞阳嘴中极其周密的防守手段,让李仙这搅了个天翻地覆。

而跟随李仙一起突击的第六战团,此时更是杀到了癫狂。

跟李仙一起冲锋,那种无法言说的爽快感,充斥在每个人心头。

兵形势,凭借自身勇猛的战斗风格,一往无前的气势。

以强大的战斗冲击力在战场上为军队创造有利的形势以克敌制胜。

李仙的战斗战斗风格不可谓不猛,冲击力不可谓不强,甚至以一人之力,就吸引住了百分之八十的火力。

这让手下战团打的舒服极了,只要跟着李仙杀就好了。

而近身之下,联防所的兵,怎么可能是这帮进化人的对手。

李仙以自己为枪头,以第六战团的为枪身。

彻底把联防堡那所谓固若金汤的防线,搅了个稀巴烂。

李仙带人所过之处,残肢断臂,肠胆横流。

战场上李仙那高大的身影就是曙光城独特的旗帜,旗帜所过之处,血流成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