斌斌有理被注册 作品
第464章 圣旨与中旨(第2页)
毕竟,明朝的文人靠和皇权唱反调博名声是一种潮流,其性质,和廷杖是一样的,不奉召,按法理来说,是不对的,但受罚之后,能博得名声。
想要脱颖而出,就要鹤立鸡群,正所谓,天下英雄如过江之鲫,不做些常人不可及之事,如何出名?
正因为少,所以在历史上较为出名,造成后世认为皇帝的中旨全都是不需要奉诏的,那就大错特错了。
正经的,则是中旨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九都要奉诏的,至于剩下的,那就是翎毛凤角的,我们所常常听闻的不奉皇帝中旨的案例。
还有一种原因,则是因为明朝制度,喜欢以小制大,历史上出现过不少次,圣旨被六科封驳的情况,这里被封驳的,是正儿八经的,经过皇帝、内阁盖印授权下发执行的。
但六科认为圣旨不对,就会封驳发还,拒不发往六部执行,这乃是太祖制定的以小制大的制衡机制。
这种六科有权封驳圣旨的情况,后来也是被混淆成了封驳中旨,拒不执行中旨的认知。圣旨和中旨,一般很好界定,因为大明体系是非常健全的,一般来说,像全国性这种制度、政策,全国明发的公告等等,是需要朝议,君臣达成共识后,盖皇帝大宝和内阁印章下发执行的圣旨。
而像一些特定的,或者是偶发性事件,特例等等,则是中旨居多,意为皇帝亲自决定执行,不需要内阁同意。
而人事任命这种,则可廷推,皇帝下发圣旨,内阁执行下发,也可皇帝直接中旨任命。
这类例子很多,如张居正入阁就属于皇帝直接下中旨任命的,这种情况在崇祯朝则更多,崇祯朝许多阁臣,也是崇祯直接下中旨任命的。
这种任命,称为‘特简’,不为人所喜,则是因为缺乏公信度,受人质疑能力,廷推则是受大家认可,比较服众。
但你要是公然不奉中旨,那就是抗旨不遵,是为大罪,对于个人而言,不管是抗圣旨还是抗中旨,都是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