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柚姜楠 作品

第460章 周云:我发誓我真的想大家都赢!(第2页)

“对方伪造篡改这个证据的目的是啥,不就是为了减少甚至不支付年终奖吗,根据最高法的司法解释,那足以认定对方具有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目的。”

“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有理由视为对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审判长这会总算是想明白了,搞了半天这小子在这里等着对方呢,他也是说嘛,刚刚对方费了那么大的劲就是想证明这个案子里的年终奖是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

只能说……不愧是周云。

审判长看向了林大风:“被告,你们这边怎么解释?”

这个案子能不移交还是别移交了,因为里面比较复杂,到时候移交了很可能会形成一些辩论。

做法官的都喜欢平稳一点,最好每一个判决都能水波不兴,息诉罢讼,不要引起任何的波澜。

判决书被放到网上被各种评审,其实法官们都不想。

别说被挑毛病了,就说同案不同判这种事,随便就能引发舆情。

比如跳车案,大概在20年的时候广州有一起跳车案,醉酒男子因为支付车费问题和出租车司机发生争执,出租车司机就说那你不给车费的话我把你再拉回原地。

然后在这个过程中,后面坐的这位醉酒男子说了两次自己要下车,司机没理会,跳车了,重伤二级。

最后的判决是,司机无罪,检察院抗诉,二审还是无罪。

法院是这么说的,本案系因被害人拒绝支付车资引起的,被害人的损伤亦是其自行从车后座车窗跳出所致,无证据证实被告人有危险驾驶或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

被告人主观上不具有过失,客观上没有实施直接致被害人受伤的行为,其驾车行为与邓某的损伤结果之间不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无罪。

还有一句话,被告人不具有阻止被害人自行跳车的可能性。被告人作为一名出租车司机,其与邓某之间形成了承运关系,其对乘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但不能片面强调司机对乘客的义务,而忽视了乘客亦负有支付车资的义务。

所以看到了吧,如果判决书都被发到网上被各种审视的话,那问题可就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