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装死 作品

第八十七章 治蛮(第2页)

于是,阅军方毕,令尚书仆射到仲举宣行土司法。

其法,以各首领并其麾下头目,按其所辖民口、疆域,置土郡、土县、土峒,又分其为文武两途。

文则置土郡守、土县令、土峒长、土郡丞、土县丞等官以授之,其俸禄一如汉地官。

其职以筑路、兴学、垦田、税捐、贡俸等为考绩,其绩若佳,亦可升转如汉地官,其考核升转之权,在吏部。

武则置属县之长官司(辖民四百户内)、属郡之安抚司(辖民三千户内)、属州之宣抚司(辖民万户内)、属朝廷之宣尉司(辖民万户上)。

其首领称为长官、安抚使、宣抚使、宣尉使,以从征、贡奉、筑路、军功等为考绩,其考核升转之权,在兵部。

又定土司官承袭之制,本代官卒,有子则长子相继,无子则按孙、婿、妻、宗人、女及外亲之序相继。

其袭土司位者,须先从汉儒处学诗书礼义,由州郡考校合格,方得袭任。

袭职在七品以上者,须往都中拜谒,以受皇帝印信之封。

又定土司职贡从征之制,以各土司官所辖民口物产多寡,定其贡赋多寡。以其辖地远近,定其职贡期限。各地有乱,土司官则按其职衔大小出兵马不等助朝廷剿灭之。

南朝旧制,蛮夷之地,多置左县、左郡、左州以安其蛮夷渠帅,其名虽在版图之内,然叛服不定,职贡征调不常,名为守宰,实为割据。

土司之法既行,则蛮俚首领虽领世袭之职,而实已受制于朝廷。

法令既宣,众首领群情不定。

石龙太夫人冼氏请于高州、崖州先行之。

帝大悦,即授其(从三品)高凉宣尉使,并授其子冯仆食二千七百户一等忠顺伯。

诸首领见状虽多请行制,而其中犹豫不欲从者,尤有十之三四。

帝无奈,令湘、沅、江、福等岭北四州及广州先请其制,而岭南、黔州等处不欲即行者,许五年为限,听其自请改易。

众首领于是皆服从之。

于是诏江南江北各郡守,可举其境内通诗书文字并善数算者,为巡访使,从各首领归其领地,计其人口,量其土地,以定其职官。

并令其人不问出身,应举合格即授九品官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