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装死 作品

第158章 平吐谷浑

光大二十七年(593年),正月。

昭仪杨阿五诞皇六子至滽,帝以其外祖杨坚居河西,授以武威郡王。

晋杨阿五位号淑容,并随例赏银二千两。

二月。

帝以天下钱币不足,令百姓、官吏、勋臣,不得以银、铜随葬,令寺庙、道观,不得以银、铜造像。

民间随葬之器,由是多用陶瓷、玻璃。

寻阳王世子周仲安率船队归国,奏东行见闻,请置木夷安抚司、东州百户所于东土大洲,以为补给之所。

帝览其见闻,壮其事迹,从其奏,为周仲安加衔(五品)散骑侍郎。

又赐东州百户所校尉王十七名致远,令置东州千户所于其境,以王致远世袭东州千户都尉。

其余人等,亦厚加赏赐。

五月。

帝诏,增置镇西卫(今腾冲)于云南,嘉宁卫于交州。

七月。

周仲安率航船九艘,水手八百自釜山东航。

海东经略副使苏远请罢和宁宣慰司。

初,任忠、萧摩诃灭倭国,帝赐倭王族和姓,以故倭王和林(钦明天皇)为和宁宣尉司。

和林虽受朝廷土司之任,而常阴聚死士,谋为叛逆。

居数年,不得时机,乃罢。

未几,和林死,其三子和达(敏达天皇)、和明(用明天皇)、和峻(崇峻天皇)次第袭其土司之任。

三人承和林之志,未息复国之心,其土不纳夏民垦殖,俗又常用倭国旧仪。

海东诸土司多从汉风仪,变其仪貌,独和氏不然。

弘文王妃、故倭王和林之女和田(推古天皇)或闻其事,劝其父兄改弦易辙,以期长存宗社,其父兄不听。

弘文王陈叔宝奏此事于朝廷。

时帝方用心于北土,不遑东顾,故惟下书责和氏,复命海东经略监视之而已。

和氏虽受帝书之责,阳奉阴违,不改其旧。

苏远以广宁宣慰使献土,得授海东经略副使,既得官,更慕中夏风物,以为和氏固存旧风,是真夷狄。

苏远又欲立功,于是搜和氏罪证、并为之罗织罪名。

是月,乃书附罪状上奏于建康,必欲革和氏宣慰使之职。

帝览是书,心中已知蹊跷,然天下既安,帝复有志变海东为夏土,乃从其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