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治边
光大三十三年(599年),二月。
帝自幽州南还,巡齐、青二州。
三月。
帝还建康,诏以征突厥所筑运粮土围改置驿站,凡置大小驿站七十六所于漠北。
又令漠北经略府寻境内宜为垦殖放牧之处,开屯田,牧羊马,以减中原转输之费。
四月。
散骑侍郎,木夷、东州等处宣抚使周仲安率航船九艘,随员八百人自宁波发,五探东海。
初,突厥大可汗佗钵与阿波俱爱佛法,帝又多送僧侣于其境中,十数年间,突厥贵人信佛法者十有三四。
帝以为欲使漠北长治久安,必先令漠北诸部民口无增,如此人少地多,则漠北百姓畜牧羊马即可自存,虽人欲生乱,而百姓莫愿从也。
又以为欲使民口无增,最上之策莫过于兴佛法于漠北。
其策大抵使漠北诸土司之子五六岁即入佛寺为沙弥,学佛法及汉地言俗,至十五六岁,则择一驯顺者还俗,为土司后嗣。
如此,每代土司惟传一人,其子弟不争牧场土地,其家可永保富贵,不生乱心。
土司既崇佛若此,其治下之民则将更甚,而百姓既穷材力以供养僧佛,则育养子女亦将为难事。
百姓不多生养,则漠北土地牧场永不竭矣,则漠北之土可以永安。
为行是策,是月,帝令于土司之外,别置僧职。
其职分列四等,最下者为弘法师,每长官司可授一二人,朝廷岁赐绢帛十匹为供养。
次者为大师,每安抚司授一二人,朝廷岁赐绢帛三十匹为供养。
再次者为上师,每宣抚司授一二人,朝廷岁赐绢帛九十匹为供养。
凡得上师之号者可用转世法门,其寂灭之后,由漠北经略府用银瓶掣签定其灵童。
其最上者为大觉上师,漠北之地以五人为限,此号惟授于佛法最精深者,朝廷岁赐绢帛二百七十匹为供养。
其人亦如得上师号者,可转世,寂灭之后,由朝廷遣专人会同僧众用金瓶掣签,定其灵童。
此四等僧职俱为荣称,不预政事,且惟置于缘边游牧诸土司中。
此令既颁,贵妃沈婺华知之,以为奇异,问帝僧人何以知转世之法。
帝笑而答曰,朝廷既有旨,沙门当能自悟其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