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4章(第2页)

然而想了想,还是算了。

自己连温饱问题都没解决,还是留着筷子吃饭吧。

胖阿东盛了一勺羊肉,用筷子夹起来,沾了点酱料。

嗯……真美味……

这是鱼肉没有的滋味!

长卿笑着说道:“伍兄,趁热吃,羊肉凉了味道就变了。”

“哈哈,对对对,趁热,趁热!”

三人放下所有心思,心中只剩下吃、喝。

伍子胥感觉自己从没有眼下这般愉快。

多少年了?

多少年都没有这种轻松愉快的心情了。

往前回忆,似乎只有小时候,被奶奶抱在膝上时,伸手抓饭被烫到的时候。

手被烫红了,一边哭,却还不忘往嘴里送吃的。

对食物的渴望,是那么的纯粹。

只是长大了以后,开始学“礼”,学习食不言、寝不语,学习割不正不食,学习各种祝酒词,学习察言观色,学习揣摩人心……

食物,再也没了以前的味道。

而今天,伍子胥重新找到了小时候的感觉,找回了未泯的童心。

对!

就是这样!

想吃就吃!

想喝就喝!

吃急了就用手抓,管那么多干什么。

掌柜的看到这一幕,顿时摇头叹息。

“刚刚学会用筷子,怎么不多练习练习呢,用手抓多不文明啊。”

似乎受到伍子胥的感染,胖阿东也甩开筷子,直接用手抓食物。

小竹篮、小竹筐的食物都被炫了个干净。

一大盆羊肉汤也被分了个干净。

到最后,三人拎着羊蹄啃啊啃。

伍子胥一边啃,一边问:“长卿兄弟,依你之见,天下间最赚钱的生意是什么?”

听到这话,胖阿东眼睛一亮,两只耳朵支棱棱的竖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