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章 始皇武功(第3页)

然而,秦始皇对此并不满意,他认为自己“德兼三皇,功过五帝”,遂采用三皇之“皇”、五帝之“帝”构成“皇帝”的称号,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使用“皇帝”称号的君主,自称“始皇帝”。从此以后,“皇帝”就成为中国封建社会最高统治者的称谓。

为了使皇帝的地位神圣化,秦始皇采取了一系列“尊君”的措施,这些措施不仅巩固了他的绝对权威,也为后世的君主专制制度奠定了基础。

首先,秦始皇取消了谥法。谥法起源于周初,是一种在君王死后,根据其生平事迹给予带有评价性质的称号的制度。这种制度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君王的功过是非,但在秦始皇看来,却是一种对君主权威的极大不敬。他认为,让“子议父,臣议君”,不仅太不像话,更是毫无意义的。因此,他果断宣布废除谥法,禁止后代臣子对君主进行任何形式的评价,从而确保了皇帝的绝对尊严和权威。

其次,秦始皇规定天子自称“朕”。“朕”字的意义与“我”相同,以前一般人也可以使用,但秦始皇将其限定为只有皇帝才能自称为“朕”。这一举措进一步凸显了皇帝的特殊地位,将皇帝与普通百姓和臣子区分开来,使皇帝成为了一个独一无二的存在。通过这种语言上的限制,秦始皇巧妙地强化了皇帝的权威,让天下人都明白,皇帝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

皇帝的命令被称作“制”或“诏”。其中,“命曰制,令曰诏”,二者虽然都是皇帝的命令,但在效力和性质上有所不同。“制”通常用于重要的国家事务和政策的颁布,具有更强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而“诏”则更多用于一般的指令和通告。通过将皇帝的命令分为“制”和“诏”,秦始皇不仅规范了皇权的行使方式,还进一步明确了皇帝在国家治理中的核心地位。

第三,秦始皇规定文字中不准提及皇帝的名字,要避讳。这一措施体现了对皇帝名字的绝对尊重和敬畏。在当时的文字记录和官方文件中,凡是遇到“皇帝”“始皇帝”等字句时,都要另起一行顶格书写,以示对皇帝的崇高敬意。这种避讳制度不仅在文字上对皇帝进行了特殊的保护,也在心理上进一步强化了皇帝的神圣地位,让天下人都对皇帝产生一种敬畏之情。

最后,秦始皇规定只有皇帝使用的、以玉质雕刻的大印才能称为“玺”。玺是皇帝权力的象征,是皇帝行使最高权力的重要信物。通过将玺限定为皇帝专用,并且必须以玉质雕刻,秦始皇进一步凸显了皇帝的至高无上地位,同时也为皇权的传承和象征提供了一种具体的物质载体。

除了这些“尊君”的措施外,秦始皇还继续执行了自孝公变法以来商鞅的法家政策。他通过加强君主专制,削弱旧贵族势力,提拔由军功而上升起来的贵族,进一步巩固了中央集权。这一系列政策不仅削弱了旧贵族对国家权力的干扰,还为新兴的军功贵族提供了上升的空间,使秦国的统治更加稳固和高效。

此外,秦始皇还信奉由传统道学发展而来的阴阳家所提出的“五德终始”说。这种学说认为,历史的发展是按照五行(金、木、水、火、土)相生相克的规律进行的。秦始皇认为,秦是水德,周是火德,而水能克火,因此秦得天下是天经地义的。基于这种理论,秦始皇将十月定为岁首,进一步强化了秦朝的“水德”象征。这一举措不仅在思想上为秦朝的统治提供了理论支持,也在文化上进一步巩固了秦朝的统一。

通过这些措施,秦始皇成功地将皇帝的地位神圣化,使皇帝成为了一个绝对权威的存在。他的这些举措不仅为秦朝的统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后世的封建王朝树立了君主专制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