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ppy小方包 作品

第434章 包拯弹劾宋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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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日后,大抵是九月下旬中,晨光熹微。韩执就穿着官服,坐在了案桌前。

堂下,属官们依次呈上近日积压的卷宗,堆在案几上如同一座小山,散发着陈旧纸张与墨香混合的气息。

“大人,这是昨日各州府加急送来的刑案汇总。”主簿章询将一份盖着朱砂大印的文书置于韩执面前,“其中数起怪案,情节颇为蹊跷,亟待大人定夺。”

韩执微微颔首,展开卷宗,目光迅速扫过密密麻麻的蝇头小楷。

韩执展开卷宗,目光忽然定在一页泛黄的纸上。这是一份来自开封府的加急文书,字迹潦草却透着紧迫——皇佑三年九月,知谏院包拯弹劾左宰相宋庠案。

“大人,开封府送来了宋庠门生的交往名录。”主簿章询将一叠散页置于案侧,纸角还粘着宣州贡纸特有的竹纤维,“其中有两封书信,提及‘相府东园宴饮时,曾议废黜茶盐通商法’。”

韩执的指尖划过文书末尾仁宗朱批的“着大理寺详议”,心中暗惊。他当然知道此案的分量——宋庠是仁宗朝“双状元”之一,官至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而包拯身为谏官弹劾宰相,实乃北宋开国以来罕见之事。更棘手的是,宋庠虽无明显贪腐劣迹,却因“庸碌无为”遭弹劾,这触及了宋代“执政大臣与国同体”的政治伦理。

韩执展开卷宗里那两封粘连着的书信,墨色在宣贡纸上洇出淡淡的晕痕。信中提及的“相府东园宴饮”发生在皇佑二年春日,落款人是宋庠门生、江南东路转运使李淑。

其中一封写道:“公言茶盐通商法‘利归豪商,官帑日绌’,欲复禁榷旧制,席间曾拟奏稿三易其稿。”

“茶盐通商法乃仁宗朝新政基石。”主簿章询压低声音,“景佑二年始行通商,废此前官卖之制,若复禁榷,恐动摇国本。”

韩执的指尖停在“拟奏稿三易其稿”处,感觉到有些不对劲,道:“这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啊?若宋庠真在筹谋新政,何以被指‘七年无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