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8章 案情通报(第2页)
首先是黄炳松利用校长身份,与新县县公安局政委杨军(陈少兵同学)结成利益同盟。
2003年2月,陈少兵杀害戴世平后,黄炳松立即携带元现金找到杨军,要求“尽快了结此案”。
为彻底掩盖罪行,杨军指示民警陈守钿、曹日铨等人故意拖延现场勘查,将提取的血迹样本搁置两个月才送检,导致关键证据失效。
其次是系统性造假与案件定性篡改。
面对上级公安机关的批示,新县公安局阳奉阴违。
2003年3月,湘省公安厅要求“对操场土坑深挖清查”,但时任局长蒋爱国以“黄炳松反对开挖影响学校形象”为由,终止调查。
专案组在汇报材料中隐瞒血迹提取事实,编造“陈少兵不具备作案条件”的结论,将命案定性为“失踪案”。
更讽刺的是,陈少兵在案发后仍能自由出入公安局,甚至与民警称兄道弟,这充分暴露了当地警匪一家的畸形生态。
三是信访系统,三级推诿制造“肠梗阻”,上访之路血泪斑斑。
首先是县信访局,踢皮球式敷衍。
戴世平妻子戴翠莲在2003年1月首次报案无果后,于同年3月到县信访局上访。
工作人员收下材料后称“需转公安部门处理”,此后再无回音。
当家属再次追问时,得到的答复是“证据不足,建议自行寻找线索”。
这种推诿导致案件初期调查黄金期被浪费。
其次是市信访局,虚假督办与信息截留。
2004年,戴世平弟弟戴晃平向怀市信访局递交实名举报信,指控陈少兵杀人。
市信访局虽作出“督促新县县公安局调查”的批示,却未跟进落实。
更恶劣的是,举报材料被转回新县县后,直接落入黄炳松手中,导致邓晃平遭到恐吓威胁。这种“批示—转回—包庇”的闭环,让信访制度沦为保护伞的工具。
最后是省信访局,顶层监督的缺位。
2005年至2018年间,戴世平家属先后7次向省信访局上访,均未得到实质性回应。
省信访局既未启动复查程序,也未将案件纳入重点督办,仅以“属地管理”为由反复转回市县处理。
这种机械执行政策的做法,使得案件在基层陷入死循环,直到2018年公安部督导组介入才打破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