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宇宁 作品

第574章 对微软的胜诉和对苹果的起诉(第2页)

微软虽然创造了空前的软件奇迹,但微软本身却恰恰是个缺乏重大技术创新的公司。微软基本上只是个“技术追随者”,而非“技术创新者”,它的多数着名软件产品,如dos、视窗、办公室大全、网络浏览器等,无一例外都是靠收购或仿制起家的。

微软的独家武功是:免费搭车,借力发功,凭借操作系统优势,集模仿和开发于一身,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效率奇高,后来居上,干啥象啥,见谁灭谁,成为高科技领域中人见人恨的那个可恨的比尔。

而微软后来之所以经历了无数的诉讼,也付出了无数的赔偿,但仍然其势不减,仍然控制市场,就是因为到90年代,尤其是 dows95出台以后,微软已经占据了市场,已经不可动摇。

后来司法部对微软进行了几次反垄断调查和诉讼,微软也最终摆脱了被拆分的结果。

甚至在最坏的时候,微软大量收购苹果的股票,就是为了避免他们自己一家独大。

“老板,微软公司已经在自行整改了,地区法院的判决一下达,就立即生效了。

即便微软的老板比尔在庭上说,他将要立即上诉。但是只要上诉法院没有下达暂缓执行令,这个判决就是一个生效且必须执行的判决。”

北美的司法制度和华夏是不一样的。

华夏的法院一审判决在上诉期内是不生效的,只有过了上诉期才生效。但如果上诉人在上诉期内上诉,则这个判决是不生效的。

而北美的地区法院只要是下达判决,判决立即生效,即便当事人上诉,如果上诉法院不下达暂缓执行令,那么地区法院的判决仍然是始终生效而且处于执行状态的。

“这下比尔再也不能在所有的pc上预装他那个s-dos操作系统了,以后消费者买个人电脑,还要自己再买一份操作系统,自己安装了。

原本他们和数字研究公司的cp/系统差的很远,但是他们有权利在pc上预装系统,那么所有的应用程序的开发商,就要遵照微软的那个操作系统,而所有的用户也都习惯于它的操作系统。即便那个操作系统再糟糕,它也仍然会占有市场。”

季宇宁的心里很是畅快,比尔的微软从一开始,就是采取这种不正当的竞争。并以此作为发家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