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宇宁 作品

第630章 晶圆厂和液晶部门(第2页)

80年代日本和北美之间在高新技术领域的竞争,北美已经明显处于不利地位。

1983 年北美商务部提出了五个科技核心领域战略。当时北美领先的领域,只有其中两个,分别是飞机制造和航空航天技术,而在半导体技术、光纤技术和智能机械技术领域,日本则是处于全面领先的地位。

并且日本已经在1985年取代北美,成为了当时世界最大的芯片生产国,当时世界十大半导体厂商中,日本就占了其中一半。还是排在最前面的5个。

北美既然按照正常的市场竞争和自由贸易,根本竞争不过日本,那么就开始拿出身后的大棒了。

这就是强盗的本色了。

对此,日本这个国家一点辙儿都没有,安全都攥在人家手里,所以也只有屈服。

无论是之前汽车贸易上和北美达成的协议,还是即将达成的半导体协议,他们都只能在上面签字。

季宇宁此时收购一家晶圆厂,不仅可以进行他的多个企业的研发过程中的生产,还有就是进行游戏行业的一些低端芯片的生产,他肯定是不会亏本的。

但是大规模的芯片采购,他还不准备依赖自有的厂子。

除此之外,未来北美和日本两国达成半导体协议后,他也准备借此机会,从日本的晶圆厂的半导体技术中揩一些油。

收购德仪公司旗下的晶圆厂的同时,他还收购了北美rcA公司的液晶部门。

这次收购的规模,同样也是千万美元的规模,季宇宁是趁着rcA公司因为主营业务的巨大萎缩,被迫收缩放弃了其液晶部门的机会,而进行的收购。

在六十年代,rcA公司还是世界上最强大的电视机生产商。

它握有的荫罩式显像管彩色电视机的大量专利,完全笼罩了整个电视机产业。

当时几乎全世界所有生产彩色电视机的企业,都需向rcA公司购买专利。

如果说,日本经济腾飞始于日本电子产业,而日本电子产业的发展,则是始于北美rcA公司的彩电相关技术专利的对其转让。

而之所以rcA公司将相关专利转让给日本,则是因为北美在70年代的反垄断调查。

如果追根溯源的话,日本消费电子产业的转折,是从北美的一桩反垄断官司开始的。

在互联网发展之前,电视,特别是彩电,是全球世界所有人获取信息资讯的最为广泛的媒介,是现代世界传播和全球化的象征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