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灯轻剑斩黄泉 作品

第469章 长城万里清风起,不负君王一片心

卷首 《大吴律?刑律篇》 载:“凡‘谋大逆、通敌国’者‘凌迟处死,株连三族’,‘扣压奏疏阻军情’者‘斩立决’,‘监守自盗军粮逾万石’者‘加役流三千里’,‘官官相护’者‘同罪’。凌迟需‘验明正身,贴出罪状,午时行刑’,由‘刑部主事监刑,玄夜卫执刑’,‘罪证需当众宣读,示众三日’。德佑年间‘重典治贪’,故王林案‘罪加三等’,‘凌迟三千六百刀’,‘首级传首九边’,‘家产抄没入官’,‘同党无论远近,一律查究’。”

三罪昭然九域闻,军前伏法正天伦。

扣书曾蔽边尘警,卖粟终资敌国兵。

刀下应知民怨重,刑场始觉罪根深。

长城万里清风起,不负君王一片心。

诛逆贼王林诏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朕承天命,抚有万方,惟以法治国,以恩养民,岂容奸邪蠹国,逆贼乱政!镇刑司前指挥使王林,狼子野心,罔顾君恩,自天启十三年莅任以来,怙恶不悛,罪迹昭彰,今经三法司会审定谳,玄夜卫验明罪证,实犯滔天大罪,论法当诛,特昭告天下:

查王林罪一:谋大逆,通敌国。德佑二十七年以来,暗与北元夜狼将军私通款曲,密约 “破居庸关后分疆而治”,以长城为界,受其岁贡银万两,私献军粮六万石资敌,致边军困守,将士冻饿。《大吴律?刑律篇》载 “谋大逆、通敌国者凌迟处死,株连三族”,此罪当诛!

罪二:扣压奏疏,阻误军情。德佑二十七年北元叩关,大同卫指挥使周明八百里加急奏请增兵,王林以 “边将夸大其词” 为由扣压三月,匿而不奏,致边军孤军战死逾千。律载 “扣压奏疏阻军情者斩立决”,此罪当诛!

罪三:监守自盗,贪墨军粮。任内指使粮官张谦 “沙土充粮”,监守自盗军粮逾十万石,倒卖牟利五万两,营私宅、纳美妾,而边军食霉米拉痢,冻死饿死十七人。律载 “监守自盗军粮逾万石者加役流三千里”,此罪当诛!

罪四:官官相护,结党营私。植私党于户部、镇刑司,户部尚书李嵩、千户赵成等二十余人朋比为奸,分赃纳贿,欺上瞒下,律载 “官官相护者同罪”,此罪当诛!

朕惟德佑年间 “重典治贪”,王林身犯四罪,罪加三等,论法无赦!依律判:王林凌迟三千六百刀,午时三刻于居庸关校场行刑,刑部主事监刑,玄夜卫执刑;验明正身后贴出罪状示众三日,行刑前当众宣读罪证,以儆效尤。其族三服以内男丁斩立决,女眷没入浣衣局;首级传首九边,悬城示众三月;家产抄没入官,悉数补偿边军死难家眷。

另有同党户部尚书李嵩、吏部侍郎王显、千户赵成等,无论官职高低、远近亲疏,由玄夜卫缇骑即刻逮捕,依律严审,罪重者同处凌迟,轻者流放三千里,永不录用。

自今往后,凡贪腐渎职、通敌叛国者,无论位高权重,朕必穷究到底,法不容情!望群臣以王林为戒,恪尽职守;军民共鉴天威,协力守边。敢有再犯者,严惩不贷!

钦此。

德佑二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御笔朱批:“诛逆安边”

德佑二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居庸关的雪停了,校场上的积雪被扫成两排雪墙,露出结冰的青砖地面。军民们冒着严寒聚集在此,连孩童都被大人按在肩上,踮脚望向校场中央 —— 那里竖着三根木桩,王林被铁链锁在中间的木桩上,破旧的囚服沾满血污,头发凌乱地贴在脸上,唯有一双眼睛还在闪烁着怨毒的光。

校场高台上,萧桓端坐于案后,案上整齐码放着王林的罪状卷宗。谢渊立于左侧,捧着《大吴律》,玄夜卫缇骑按刀环立,甲胄在残阳下泛着冷光。周毅率领的边军士兵列队护在高台两侧,他们的甲胄上还带着战场的血痕,眼神里燃着复仇的火焰。“吉时到。” 谢渊高声唱喏,寒风卷着他的声音掠过校场,军民们瞬间安静下来。

王林抬起头,看着高台上的萧桓,忽然笑了起来,笑声嘶哑如破锣:“萧桓!你敢杀我?我手上有你泰昌朝的把柄,有镇刑司百余名官员的密档,杀了我,这些秘密就会传遍天下!” 他挣扎着想要站直,铁链勒得锁骨生疼,“你以为清了我的党羽就干净了?户部尚书李嵩收过我的银子,吏部侍郎王显替我安排过官职,他们现在还在京师享福!”

萧桓的目光冷如寒冰,指尖轻叩案面:“王林,你到死都不知悔改。《大吴律》规定‘揭发同党可减罪’,可你只会用威胁来苟活。” 他示意谢渊宣读罪状,“念给他听,让他死个明白。” 谢渊展开卷宗,声音清晰有力,传遍校场每个角落:“查王林,天启十三年至德佑二十九年,任镇刑司指挥使期间,犯下三桩滔天罪行 ——”

“其一,扣压军情奏疏。” 谢渊的指尖点在卷宗上,“德佑二十七年北元叩关,大同卫指挥使周明‘八百里加急’奏请增兵,你以‘边将夸大其词’为由扣压三月,致边军孤军奋战,死伤逾千。玄夜卫从你密室搜出未呈奏疏七封,皆有你‘留中不发’的朱批。”